第1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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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毕姗姗诉“明嫣堂”的案子被立案之后,简直地理所当然地,“明嫣堂”的法务人员表示绝不接受调解。

毕姗姗的选择是毫无疑问的“接受调解”,因为她只想要拿到钱,可明嫣堂不接受调解。

而且明嫣堂非但不接受调解,还对毕姗姗提出了反诉!

诉毕姗姗与“闪闪传媒”侵犯“明嫣堂”名誉权,说毕姗姗在的文章已侵犯权利,想逼毕姗姗撤诉。

见明嫣堂是起诉自己“侵犯名誉权”,都不敢起诉自己诽谤,毕姗姗根本不理,让明嫣堂诉明嫣堂的,她自己诉她自己的。

她自己诉明嫣堂的能赢就行。

至于明嫣堂诉她自己的,无所谓啊,明嫣堂肯定能赢,法院也肯定判她这边在各媒体上公开致歉之类的,可她这张脸值几个钱啊?早就不要了。

然而还是那个问题,“诉讼”时间过于长了。

她根本就等不了了。

可不管发什么,都立即炸。

她这件事又没有到值得别人“转载”的地步。其他人不讨论这事,信息只在她一个人这,太容易被投诉、也太容易被扼杀了。

除非搞出更多热度。

可是,还能是什么呢?

毕姗姗愁。

她冥思苦想。

还有什么能当作武器?

…………

这天晚上,喝了点酒的毕姗姗突然之间灵光一现!

她急急忙忙爬起来,在电脑前打开一个视频软件操作了番,接着又在“闪闪传媒”的账号发了一篇新的东西——当然,是她已经炸过n轮后的“闪闪传媒”新账号,重生了的闪闪传媒。

她这时候已经杀疯了,为5万块变成颠婆,她说:

【“明嫣堂”还虐待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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