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选择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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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他缓缓开口道:「其实我知道,昨天一整天大家都在偷偷帮我製造接近你的机会,我也看得出来你是不自在的,但...但我装傻了,我什么都没说。我不但没帮你解围,还故意顺着他们,因为就算知道是假的,这些都是暂时的,就算是被拱到你身边的,我也想多待一会儿...」

第一次有人对我说这么上头的话,我有些羞涩道:「其实..我也没有那么不自在..」

「怎么可能!谁在点了灯的马车里当眾吃圣代能自在?」他急忙道。

好吧!那时确实有点想死。

抓了抓头,墙头又接着道:「我就算再傻,也听得出来你是不想我太难堪才会这么说的。你是在城里光靠写字就能吃上饭的人,但我呢?」

露出了苦笑,他自嘲道:「出生在云河镇这种一般人连听都没听过的小地方,书念不清楚就算了,房子是邻居借的,车子是台小破机车,最拿得出手的优点是没负债,你怎么可能会想跟我这样的人有牵扯?」

眼眶慢慢地红了起来,他很是为难地笑道:「这些我都知道,但我还是喜欢你。跟夜晚、烟火、周围有没有人都没关係,是你。」

原来这就是被告白的感觉啊!

喉咙有种甜丝丝的感觉,心却像被揪住般,说疼不疼,就是有些喘不上气。

简哲豪从来没有跟我告白过。

当时,他只是看似不耐烦地问我是不是想跟他在一起,然后边叹气边牵起我的手,一副放弃挣扎的样子。

我还以为这就是喜欢,只是他嘴硬不想说而已。

但当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会一股脑说出来的。

「我一直都不觉得你傻。我说过我觉得你还挺聪明的。」

这次轮到墙头「啊?」了出来。

「你故意挑一些我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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