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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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手指在那堆毛笔中随意挑选着,然后拿起一支,揭开外面的黄纸,说:“这支如何?北尾狼毫。这两年天冷,收到的毛皮均是上乘。看您生得贵气,想必也是哪家高门大户里的公子吧?那买这支正合适。”

萨哈良不明白,且不说贵不贵气,只是写字而已,为什么还能和买什么样的毛笔有关系?

他问道:“狼毫?狼毫是什么?是狼的毛吗?而且我想问问......不就是写字吗?为什么您会这么说?”

老板笑着和他解释道:“狼毫,就是黄鼠狼的尾巴嘛......这贵人和穷人写的字,如同走在康庄大道和羊肠小道。虽然字还是那个字,但正是字如其人,贵人自能认出贵人,也能认得出穷人。”

后面的话萨哈良完全没听懂,他只能明白是用黄鼠狼的尾巴毛做的。

他不停地摇头,说:“不要,我讨厌黄鼠狼。”

老板继续翻动着,又拿起一支,说:“那就用这个吧,从湖州湖羊的腋窝处一根根精选出的毛,又出自湖笔的老师傅。”

萨哈良点点头,至少这一支看起来白白的,微微泛黄,又透着光泽。

老板帮他把笔锋捏散,然后沾上水,在纸上试笔。可能老板已经看出来萨哈良完全不懂,不过他也乐于给这个少年解释,他说道:“这种毛笔腰力不如狼毫,但笔锋细腻柔软,蓄墨更多,倒是适合写大字。”

萨哈良看着他的笔尖在纸上游走,手臂也随之微微摆动。与他见过的里奥尼德和伊琳娜写字时不同,看上去像跳舞一样。

试完笔,他把毛笔重新包好,放到一旁,说:“然后墨和砚台呢?墨就听我的,用油烟墨,乌黑油亮,看着喜庆。砚台的话,我们这下到城砖河石,上到老坑端砚,都有。”

萨哈良想了想,王式君好像提过她带着砚台,只是想买支趁手的毛笔,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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