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4.羊隻(2 / 2)
就算在自己手上留下伤痕,也没办法修復育贞受到的伤。
无力的她被迫吞下这个事实。
「既然无法修復育贞受到的伤害,」她念头一转,「只好復仇了。」
伤人的罪孽,必须拿加害者来血祭。
她趴在地上、四处爬,找寻刚刚扔掉的美工刀,脑海里充斥「我要杀了他」、「杀了那匹大野狼」、「由我来制裁他」、「这种怪物不能存留在世上」、「这种社会毒瘤必须被摘除」等的想法。
「美工刀咧?」又气又恼又羞耻又无力,「美工刀咧?」
她在坪数不大的房里爬来爬去,「美工刀咧?」
像隻被人用拖鞋追杀、逃窜的蟑螂,「美工刀咧?」
四处摸索床底、柜底、桌底,「美工刀咧?」到处乱撞,「美工刀咧美工刀咧美工刀咧美工刀咧──」
膝盖一阵刺痛──原来是压到刚刚飞出去的刀片。
膝上又多了一道浅刀痕,新鲜的血珠,像墙壁上漏水那样,沿着细裂痕冒出。
她用指甲夹起只剩不到食指指节一半长度的刀片,嘴巴碎唸「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但是,触碰到「真的要去杀人」的念头,敏寧就龟缩了。
你敢真的去干掉一个人吗?──
前提是:他必须是「人」──
会强姦自己姪女的傢伙不是人,是怪兽──必须除之而后快──
交给警察去处分他呢?──
警察有用,育贞就不用受苦了啊──他动了我心爱的育贞耶,由我来干掉他──又绕回「必须由我干掉他」的想法。
但一触碰「难道非我不可吗?」「我该脏自己的手」的念头,敏寧再度缩回安全的「还是交给检调或司法单位──交给法官去制裁他」的思维框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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