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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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殿玉阶,高台一方,却隔天堑。

【早在李斯还只是个小吏时,他便发出过这样一段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即人的成就由所处环境决定,要想活得好,首先就要站到高处。

他认为最大的耻辱是卑贱,最悲哀之事是贫穷,终其一生,都致力于摆脱这些。

然而政治这玩意就是跷跷板,他确实位极人臣了,但上一代皇帝在位时掌握大权势之人能在下一朝继续风光的还是少数,大部分人被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命运框死,何况李斯这种掺和很多未有之事的臣子。

更何况,李斯在秦并不算有根基。】

确实。李斯想着,他并非生在秦长在秦,也非军功出身,和商鞅一样,属于外来者,落地生根做了重臣,但荣辱只系在君主一人身上。

说孤臣不至于,但谁都有小九九,众人头顶的太阳落下了,会真心为他考虑的始皇去世了,他的权力来源与最后的倚仗也就不存在了。

一个外臣,一个内宦,一个皇子,形成的脆弱却限时的联盟,又能稳固多久呢?

于是他汲汲营营半生,最终背离了他的君主,交出了他的术,粉碎了他的自尊与认知,沦亡于他最擅长的一道。

【凭着屈指可数的史料,我们无法隔着漫长时空判断出李斯选择胡亥时如何想。也许如分析所说,也许有别的根由,也许就是突然脑子抽了,但能够确定的是,最终他一定后悔。

这场因私心而起的背叛,将庞大而前所未有的帝国推向深渊,无论他在狱中如何痛惜,如何悔过,都无力再改变。

他参与过塑造,又轻轻推在了关键处,于是高楼塌陷,天下失序,一切回到未有之时。李斯能够怀缅的,只有死前与次子相对而泣时想起的东门黄犬。

“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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