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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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桩件件有理有据,其中最令人瞩目的一点,自然是宠妾灭妻,意图谋害嫡妻!

光是看着这诉状,倒像是亲眼看着孟淮景想毒计、江揽月无辜受委屈似的,很能打动人。

待全部看完,圣上怒不可遏的同时,竟然又对这写诉状之人起了爱才之心。

但眼下要解决的还是眼前的事情,圣上看完,不觉得有什么为难的地方:

“事情到底如何,查清楚了,该怎么判,便怎么判就是了。”

他之前没有顺势应了江揽月的请求,赐他们和离,但是又不代表自己不同意他们和离,否则也不会收回当初的赐婚。

想必江揽月正是明白了这一点,才敢这样闹。

而孟淮景——经过这一件事来看,圣上越发断定,这就是个蠢货!

但凡明白了他的意思,江揽月提和离的时候便不应该再拒绝了,毕竟已经靠着人家保下孟家了,如今也才能继续在那大宅子里住着。

然而依着如今此事居然需要闹到衙门里来看,这孟淮景不是贪,就是蠢!

圣上说的简单,京兆府尹却流下了一滴冷汗,苦笑着道:

“圣上此案……此案是妻告夫啊!因着这‘苦主’是圣上前些日子亲封的县主,微臣拿不定主意,才匆匆进宫,请您圣裁。”

圣上一顿,想起来。

在大宣朝,妻告夫,无论丈夫有没有罪,一旦官府受理开庭,都要先判妻子杖刑二十!

二十刑杖,别说是深闺的贵妇人,便是普通市井中身强体壮的妇人也经受不住,打完等于要了半条命。

京兆府尹说自己拿不定主意,也情有可原了——毕竟要是打,那可是他亲封的县主。

几板子下来,将人打坏了,太后的病谁来治?

但是不打,视律法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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