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1 / 2)
眼角余光瞥过,他看见岳一宛换了个抱臂的姿势,脸上写满了“哦又来这套”的不感兴趣。
“我喜欢过一个人。”
谢咏的第一句话,就是老掉牙到令人沉默的开头。
“可能不是喜欢过,而是现在也喜欢?大概吧,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已经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了……但刚开始的那年,我十二岁。”
你没有在最青春稚嫩地时候爱上过一个人?爱过一张既端正又艳丽,仿佛童话里小小主角那样,令人情不自禁地就感到喜爱的脸庞?
十二岁的谢咏,就在童星海选的现场,遇到了一个身量矮小却极为清秀的孩子。
三个月之后,他们以队友的身份组团出道。在当时,这创下了“平均年龄最小的偶像男团”的世界记录。
“我很喜欢他。”谢咏说,脂粉斑驳的脸上却是一片失魂落魄的神色,“所有人里,我最喜欢他,最想要和他做朋友。”
他脸上还残留着一抹未能拭净的水痕。
“但是,我……”
出道之前的谢咏,从没有想过要做什么“男团偶像”,因为他觉得这是娘们儿才喜欢的东西。而他谢咏,身为小学的篮球队队长,当然是如假包换的纯血真爷们儿。
涂脂抹粉是女人做的事情,所以值得嘲笑;三步上篮是男人做的事情,所以酷炫极了。
唱歌跳舞是女人做的事情,所以令人恶心;挑架撩事是男人做的事情,所以很有血性。
要不是有“零花钱翻倍”的诱惑在前,谢咏打死都不会去参加那劳什子童星海选。
即便最后被经纪公司选中组团,他也是在爹妈的连哄带骗与三令五申中,才不情不愿地参加了第一张单曲的排练与录制工作。
从十二岁到十五岁不等的八个男孩儿,天天都吵得能把排练教室的屋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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