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2)
宴席中再次阵阵喧哗开,此时,无一大臣眼里还残留酒意,皆都神色憾然,窃窃私语,大理寺卿此举,无疑是检举本次武考的公允性,其中牵连甚广,不容小觑。
一息未停,兵部侍郎大步至前方,“圣上!此事关乎重大,岂能凭大理寺一面之词?臣知晓慕大人素有刚直之名,然刚极易折,也易受人蒙蔽。”
“微臣并非质疑慕大人的办案能力,只是,担忧其被某些看似确凿,实则为精心编制的伪证所蒙蔽欺骗啊!”
“大人如此言辞凿凿。”慕楷道:“难不成,老朽手中的证据,你早就一一过目?”
兵部侍郎眼底闪过冷光,“慕大人何出此言,不过只是好意提醒罢,再者,这案件,刑部也有参与其中,怎不见其影,独留裴大人在此唱单簧?”
“圣上!”慕楷伏身,额头撞击地面,发出闷响,“容臣以官爵作保,状告刑部苏侍郎,其在查办此案时屡屡设阻,行迹可疑至极,老臣确信,其与万家有不可分割之牵连。”
暗中啐了句兵部侍郎,苏侍郎执礼上前,“圣上,自奉命督办此事,刑部上上下下皆尽心尽力,亲力亲为啊!臣向来秉公执法,万不敢行差踏错!”
不顾苏侍郎何言,慕楷未曾停顿,话音仍旧清晰嘹亮。
“其罪之一,乃徇私枉法。臣在追查至万嘉旗曾有当街殴打摊贩致死的事迹时,曾向刑部调阅档案,竟遭苏侍郎以案卷遗失为由,推诿再三。后经臣数次催促,得到的居然是份蠹虫蛀蚀,墨迹晕染,不可辩识的纸页。臣携案卷质问,只得其一句书吏疏忽的强辩。”
“其罪之二,乃刑不依法。在臣提审本案关键人犯之时,苏侍郎竟提前以协查之名,将人带至狱中私审,待臣赶往刑部大牢时,人犯以暴毙于血瀑之中,面部俱未有一块好皮!”
“其罪之三,乃收财枉法。就在昨日,臣截获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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