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零当媒婆的吃瓜日常第12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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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啊!”

明晞:“……”

嘿,还真聊上了。

听见下面聊起来,李法官努力把话题拉回正轨:“我刚才说的那位女同志在去医院检查之后,发现是她丈夫不孕不育,她接受不了这一点,就决定跟丈夫离婚,但她丈夫不愿意,还用离婚的话,就要把当初结婚的时候给的彩礼还回来的借口,逼迫女方不许闹。因着这个原因,女方选择起诉离婚。”

李法官在上面讲,何大妈在下面小声嘀咕:“什么玩意啊,自己不孕不育,耽误人家女方好几年,结果人家女方想离婚,他还有脸要上彩礼了?”

“可不是。”

明晞点点头,饱含恶意揣测:这男的该不会是想把彩礼要回去,好用这笔彩礼再找一个新媳妇儿吧?

李法官:“大家觉得按照我之前介绍的法律条款,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

何大妈:“判那男的枪毙!”

明晞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台上的李法官:囧?

何大妈:“他自己不孕不育,之前让他媳妇儿白受那么多苦,现在人家要离婚,他还不同意,可不就应该被枪毙吗!”

何大妈:虽然法盲,但心眼好。

李法官:“咳咳,这种情况枪毙还是不至于的,我们当时的处理办法是,支持女方离婚请求,不用返还彩礼,男方不孕不育情况属实,给女方造成精神损伤,需要补偿女方精神损失费。除了精神损失费,离婚的时候,两个人的婚后共同财产也分给女方一半。刚才我解释过,婚姻共同财产的概念,是指……”

何大妈撇撇嘴,只是赔钱还是太轻了!

李法官:“除了经济上的保障,还有抚养权的保障,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一对夫妻离婚的话,那两个人共同的孩子应该是由谁来抚养呢?还是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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