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零当媒婆的吃瓜日常第47节(1 / 2)
明晞:“……”
因为投稿上报纸这件事,明晞一下就成院里,不,准确的说是胡同里的名人,接下来这一天,差不多整个胡同里的人都陆陆续续地来明晞家一趟。
明晞感觉她家都变成了景点,她就是景点的地标性建筑物,大家都过来找她打卡。
明晞只能保持微笑,送走一波又一波前来打卡的邻居们。
一直到晚上,才终于没有外人过来,明晞精疲力尽的瘫在沙发上:“我的天,妈,我不就投的稿上了个报纸吗,怎么感觉一下就成了名人了。”
赵素兰:“胡同里的人是有点夸张,不过也不奇怪,上报纸诶,那可不是谁都能上的!”
赵素兰把明晞胳膊拍的啪啪作响,脸上满是自豪和骄傲。
明晞龇牙咧嘴:“妈,轻点,轻点……”
她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了。
第二天明晞可就长教训了,一大清早的,外面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她就起来出门了。
再不走,她怕胡同里打卡的人又来了!
明晞在外面躲了两天,她在胡同里的热度才逐渐消下去,不过她在胡同里的热度是消下去了,她写的那篇小说的热度却是涨起来了。
明晞投稿的报纸是北城本地的文学报,文学报的报纸销量一直一般,只有爱好文学的文艺少男少女,或者是文艺工作者会订阅。
不过登有明晞这篇小说的那一期成了例外。
她的这篇小说和当下主流的朦胧诗歌,伤痛文学不一样,充斥狗血和转折,更吸引人眼球,也没有阅读门槛。
报纸发表当天,就在北城火起来,后面的热度那是一天比一天高,原本不看报纸的人听说了这个故事,都特意去报刊亭买这期报纸看。
为此,北城文学报特意加印了一班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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