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娇妻文里当原配第66节(1 / 2)
徐惠清知道并不一定完全要按照电视剧里王姬的搭配,她给顾客搭配围巾时,会考虑她们衣服的花色,她们的肤色和这款围巾配不配等等,选出最适合她们衣服和肤色,最好白搭的围巾给她们。
于是她们穿上从徐惠清摊位上买的大衣,走在大街小巷的街头,就总能走出一股时尚气息来,仿佛她们真的是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们穿过了电视,走上了街头。
可还有一批顾客,她们明明穿的也是王姬的同款大衣,可因为大衣材质太差,甚至连仿都没有仿成一样的,不论是打板还是做工,连形似都没有做到,更别说神似了。
徐惠清一直没有降低她摊位上大衣的质量标准,其实羊城那边还有材质更好,含羊绒量更高的大衣,比如百分之三十的,百分之百羊绒的,但这些基本是不会出现在夜市摊位上的了,都是进入商场的品牌货,起价都是一两千,百分之百羊绒的,价格六千多,比现在很多人一年的工资还高。
光是羊城老板寄过来的这两批大衣,就为徐惠清挣了两万多块钱,赚来的钱她也没留着,继续从羊城老板那里进大衣和皮夹克x,也就是《在纽约》这部剧中,男主江文穿的外套。
皮夹克也分真皮和皮革材质的,还有更差的,穿不了几回就皮质脱落的。
和徐澄章合作的这个羊城老板是自家有厂,做的大约是中高端衣服,给徐惠清发来的全都是真皮材质的皮夹克,出厂价格半点都不比羊绒大衣便宜。
但女孩子舍得花一个月工资买羊绒大衣,却鲜少有男人舍得花一个月工资买一件皮夹克,因为一件好的羊绒大衣,可以穿十年,甚至十几年,都还能拿的出手,穿的出去,依然是好衣服,可男人穿衣服费衣服,一件皮夹克买回去,今年买了,明年可能就能在衣服上找到被烟头烫出来的洞了。
所以比起大衣,皮夹克在徐惠清的摊位上卖的并不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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