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纪事(清穿)第127节(1 / 2)
年方五岁的三阿哥方喀拉,大显身手, 射中一狍。
汗看着年幼的儿子, 原本暗淡的目光,忽然涌起一点光亮, 他抱起方喀拉, 亲昵的用下巴摩挲他的头顶,“我的儿子。”
趁着自己月份还小, 于微巡视了一圈自己的领地, 包括但不限于六个农庄、一大片草场, 两个造纸坊和一个绸庄。
绸缎庄的发展并不怎么景气,大明的丝绸太好,挤压于微的丝绸,她只能做些中端生意, 不温不火,收入一般,不过绸庄的存在,带给了一些无处可归的女性生存机会。
最赚钱的是造纸坊和农庄,于微意识到大清缺纸,是因为多尔博,多尔博爱写字画画,一日就要用掉姐姐和哥哥半月的白纸量。
钱花的多了,于微就意识到了。
大清不懂造纸术,不代表于微和童尘不会。
当然,她最大的收入,还是卖粮食得来的,战争时期,什么都不如粮食贵,于微出钱,帮助姜嫔公赎朝鲜百姓,姜嫔组织这些百姓为于微开垦荒地、种植粮食,偿还赎身钱。
现金流不能放在库房吃灰,更不能让多铎拿去交罚款,要拿出去,钱生钱。
开垦出来的荒地产权属于于微,作物留足食用部分,余下出售,赚得的钱抵扣赎身钱,还完赎身钱,他们就跟于微没关系了,爱去哪儿去哪儿。
被沈馆公赎的奴隶很多,正所谓人多力量大,短时间内,于微的农庄从五个扩充到了十六个。大量组织人力开垦荒地的同时,于微又从市场上购入粮食,集中倒卖给军队。
按照供求关系影响价格原则,完全的买方市场下,于微想给自己的粮食定什么价格,就可以给自己定什么价格。人是铁,饭是钢,人,绝对不能不吃饭。
于微最终以略高于寻常价的价格,抛售了手里的粮食,为什么没要天价呢?因为她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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