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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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队长会意,命人将刑具抬到跟前。一条长凳,外有两条长板,只是狱中昏黑,看不分明。

崔鲲问:是什么杖?

卫队长道:是小杖。

崔鲲看向崔渝,解释道:古时笞则用竹,今则用楚,这楚指的就是荆条。堂叔如何也是崔氏之后,寻常小杖只怕配不上门楣。

卫队长会意,卑职换大杖来。

崔渝听要受杖,当即叫喊:我是你堂叔,你打我是不孝!咱们陛下的新律里可特意写了,犯不孝者杖责下狱,更别说你的官职能不能保了!

崔鲲含笑道:堂叔还记得新律。那堂叔记不记得新律对嫖客赌徒食膏者的惩处?

崔渝浑身一紧,只听崔鲲冷声开口:堂叔若不记得,我背给你听。新律卷四增补第二十条,持阿芙蓉膏不满四两、食膏、与他人膏、从医骗膏者,杖三十,锁系游街,抄没膏资。持阿芙蓉膏不满十两,游街如故,杖六十,罚银五十两。如果容留他人食膏,损伤的可就不只皮肉。

崔鲲敲了敲桌案,堂叔,这蜃楼总不会是你的产业吧?若是,您也放心,就算诸位兄弟赶不到,你我叔侄一场,我也会为堂叔张席收尸。

崔渝直觉汗如雨下,里衣已经黏在后心,犹强自叫道:你放肆!我清河崔十八郎,岂是如此凶恶之徒!

这么说,蜃楼卖膏者与你无关?

自然无关!

有何凭证?崔鲲道,堂叔说自己不是蜃楼经营者,那它的主人是谁?

崔渝叫道:肯定是万千家底,如何也不是我!

崔鲲道:你见过他?

崔渝虽不肯折颜向她低头,但惧怕刑狱,道:粗略见过一次,不知是不是大东家,但怎么也是个管事。

是男是女,什么形容?

男人,戴着斗笠,看不清脸。个头中等,不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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