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1 / 2)
“要是不缴纳罚金,便以同等金额的徭役代替。”
这是沈持的建议,他完全采纳。
沈持点点头,提笔在纸上记下来:“温大人,先前京兆府治禁律例中的‘置’,下官看着还能用。如此一来,添一条处罚金就够了。”
当朝律例的刑制中有一条——“置”,置刑,就是对犯事者打二十板子后,处以迁徙,判他们前往朝廷指定的地方,比如北地边疆、南方烟瘴之地、还有沿海,按照他们所犯罪行的轻重,轻的安置为民,以普通百姓的身份在当地安家;要是所犯罪行严重的,会被强令在当地从军戍边或者屯田劳作,是没有自由的。
通常所说的流放啊发配啊其实就是“置”刑,有流一千里的,三千里的,就是让犯案之人迁到那些地方去为民,只是流放,所谓发配,就得在流放地戍边或者服劳役了。
温至说道:“看起来是够用了。”
于是二人一道拟了京兆府新的治禁律例条例,而后将折子送到刑部去等着批复。
折子送过去后,在次日的朝会上,左丞相萧汝平奏明皇帝萧敏,朝臣们商议一阵子,没有异议。
治禁的律例颁下来之后,恰这两日,除了通州府外,外地的其他各州府已将关于盗贼底细的答复公文陆续送到京兆府。
事不宜迟,沈持着手量刑。
张达一伙最先被他审清楚,他们除了小偷小摸外,确没有犯其他事,依照事先说好的,在他们交出行窃的财物后,其实已经是挥霍完剩下的了,沈持上折子奏明皇帝,免了对他们的刑罚。
但这么一来,他们没了财物傍身又无以为生,有两人回了乡,余下的来求沈持:“大老爷,求您给咱们指条正路吧。”这一伙人多年来靠行窃为生,除了偷,别的什么都不会。
这让沈持颇作难:“诸位先等两日,容本官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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