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或许也可以参照报社的分社模式,在璃月开总部,分部开在报社的角落,开展多国之间的摩拉兑换业务。
如果是开在璃月的话,其实应该叫做钱庄更为合适。
来蒙德之前,苍木就听闻北国银行在和璃月的各家钱庄打价格战,用高利率挤垮其他钱庄。
原理很简单,北国银行去调查这些钱庄的大主顾,许诺给他们提供更高的利率,原本存在其他钱庄利率低或者反贴钱的商人们自然心动,想去钱庄取钱。
可开钱庄讲究的是一个金钱流通,他们收取这些大主顾的存款,许诺的利息从何而来?
自然是把这些钱拿去进行商业活动或者放贷,这也就导致出现这种情况——
商人想要自己的存款,钱庄把钱拿去放贷,一时半会儿凑不够流动资金,钱在借贷人手中,那去要债?
真要是这么好要,苍木也不会年年为了账本上的坏账头疼了。
这里还涉及一个知识点——
主顾可能就是借贷人,在这个复杂关系网内,每个人都有钱,每个人都没钱,每个人既是债主又是债务人。
钱要不回来,钱庄就还不上主顾的钱,只能宣告破产。
北国银行在这方面有独特优势,它和苍木的前公司一样有着暴力底色,在法律不足以约束的情况下,这种暴力手段的确能更容易从借贷者手里索要回本钱,极大程度上挖掘借贷者身上的可利用性,也能弥补损失。
这也就是苍木为什么只搞内部钱庄的原因之一。
北国银行名义上是金融机构,实际有点眼力见儿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至东的国营产业。
苍木从前也没敢和类似组织对上过,她能持之以恒地搞大钱,是有点谨慎在身上的。
一旦只考虑内部钱庄,管理程度瞬间就变得很低,就算是说成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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