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 / 2)
谭千觅开口后就借机换了位置,她看着下面的身影,思绪飞转。
她在“看”莫余霏,看莫余霏的“执念”。
你永远无法同一个耽于执念的人讲道理,也无法让一个执念骤然落空的人保持冷静。
通俗来讲,就如同叫不醒一个热恋期的傻子。
刘赟拿着刀,手上脸上都是血的样子还历历在目。
他的眼眶是红的,眼睛……也是红的,分不清是沾上的血,还是红血丝。
那时候他初三,才十五岁,却已经独自在陌生的城市生活了两年。
为什么呢?他对她说,因为我乐意。那时他还很自在,也很酷。谭千觅没问过他家里的情况,和刘赟相处时,她什么都没问过。不过也推测的七七八八,又是一个自小便背负了生命难以承受之重的人。
似乎这些深陷泥潭的人之间有一种吸引力,他和另一个女生关系不错。那个女生没有他的勇气,她说不出“因为我乐意”的话,也做不到因为乐意而远离的举动。
有一天,刘赟找她把风,她答应了。
几个男生被堵在巷子里,刘赟专挑非要害的地方戳,血流了一地,也溅了他满身满脸。
哀嚎声渐渐落下时,他喊了一声:“谭千觅。”她探头进去,于是看到了那一幕。
鲜红的血和鲜红的人,以及背后如血橙般的夕阳。
脑子有点发懵,之后的话她没听太清,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跟来的学姐把她拉走,跟她重述了一遍。
“你走吧,今晚你没来过这里,这边没监控,出去右拐直走三百米,再左拐直走,有个小路,从那儿能绕到学校里,从大门出去让监控照到你。”
她此前几天完全没察觉到刘赟的异样,之后才知道那个女生转校了。
只是是转校吗?当时她不太敢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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