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2 / 2)
那时的我长得格外瘦小,吃穿都是捡剩下的,阿爸看在眼里,并没有给我额外关照。我们向来信奉强者,族中人彼此争抢,再正常不过了。所以我知道王为了娶那个女人付出了多少,据说那天其余四大部各出了两名勇士与他轮流交战,他们从篝火升起打到了东方天明。至今仍有族人会提起这场苦战,战斗最后以王的完胜而结束,他独自拿下了八名勇士,砍断了四把弯刀,身上落下了无数刀口,其中最长的一条,从肩膀划到了腰。不知在他火光昏暗的大婚之夜,有没有同那位异国公主解释,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我第一次见漠北王,是在五大部的狩猎场,我拿起阿爸给我的大弯刀,脚踩一个高凳翻上马鞍。那把弯刀对我来说实在太大,放在手里拿不稳,大哥趁我不备抢走了我的刀,还回头在马背上朝我吐唾沫星子。那天我没有晚饭吃,夜里饿得睡不着,像尸体一样躺在床上,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肚子会咕咕叫。这时有人举起火把在帐外晃了晃,我掀帘一看——地上放了个烤羊腿!
我左右一探,只有王的帐内是亮的。
第二天我去向王道谢,他说不喜欢族里的旧规矩,越抢不到食物,就会越瘦弱,同族人不该如此,他还说他要慢慢改变这些。我知道他在说什么,这便是我在书中看来的礼与道。
「这就是为什么你娶了魏国公主吗?」
王顿了一阵,然后摇头道:「不止这些。」
私下里,我把他叫做彻北叔,因为他,我瘦弱的肩膀,渐渐坚实起来。
我起初不明白他为何格外关照我,后来我发现,我与他的第一个孩子应是同岁。只是我还活着,那孩子死了。至于怎么死的,我不太清楚,好像是体弱吧。这一定是那个女人的问题,彻北叔明明身体那么强壮。
是的,我对她没有任何好感。漠北女子生性爽朗,她们会骑马狩猎,打骂无拘,既有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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