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节(1 / 2)
如果你家里有人杀人了,你不能去告官,不然,杀人犯倒霉了,你也落不着好!这就是现在通行的观念,出首亲人的百姓,不但要受责罚,而且在本地舆论会完全坍塌,成为远近闻名的吃里扒外之辈,随时会被人指指点点……从小在这样的观念下长起来的,忽然间有人告诉你,家里若有人犯罪了,得赶快去举报,也不能藏匿他,否则可能会被官府以同谋治罪,这叫人如何能接受得了?
但是,买地的更改,理由也是充分的,王剑如一句话就终结了孙玉梅的抗拒,“玉梅姐,这不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吗?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是亲亲相隐的出处,《论语》里的,可买地又不以儒学为道统,我们自有我们的道统,法典中,那些基于原道统而生的规定,若有和现用道统冲突的地方,将来都少不得要一一地改过来。”
因又道,“如果立法委员会那边没有揪出来这些规定,那么,不是专业能力太差,就是思想上还有不少儒学的残余,日后要进步就怕是难了。”
当然了,有张天如老师在,王剑如觉得这种情况还是不会发生的,她心中不由浮现出对六姐知人善任的钦佩:张老师虽然不是讼师,现在也不曾接触实务,更不是吏目,但为何立法委员会离不开他?只怕就是取中了他的这一点坚持——张老师和她一样,当然是要把这些烂透了的腐朽规定,全都揪出来修改掉的。
“那是肯定的。”
她话中的暗示,也让孙玉梅立刻有些警醒起来,连忙表达了对这种改动的赞成——不管是做吏目还是做讼师,思想上能否和道统保持一致性当然都是极重要的,王剑如为何能越过她和沈期颐,得到小组组长的位置,不就是因为她的立场最纯粹么?想要进步的人,这些细节都得注意着呢。
“这亲亲相隐若是都不管用了,那确实规定讼师也要举报犯罪,就有点儿道理了。要保持要求的一致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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