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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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在平时, 徐振之当然也愿意自己走, 但今日是去编辑部, 见的是通信已久, 为买活周报做注的沈编辑。徐振之私心里是很钦佩沈编辑的, 因为她能为谢六姐的文章做注, 而且, 就属她做得最好最拿手,谢六姐的许多文章,徐振之不羞于承认,如果没有沈编辑的注解,他是不容易读懂的,至少不那么容易吃透。

去见文人墨客,自然在意形象,再说沈编辑又是个女子——这件事情,也已经逐渐在两江南北传扬开来了,人们都传说她是吴江沈氏的才女,由于买活军那里女子做官做事的很多,而且吴江沈氏又非常有名,许多人都很采信这个说法,对此的态度也是褒贬不一——

许多人都感慨沈氏有才无节,居然被买活军的名利给邀买了过去,但是,即便是这些人,也不得不承认,女娘们到了买活军,简直是如虎添翼,再厉害不过了,沈编辑的注是做得很好的,很多文人想要自己给谢六姐的文章做注,但是斟酌词句之后,发现自己的注解也很难胜过沈编辑。

凡是男文人,去见才女的时候,总是格外注意一切细节,尤其是这种仰慕已久的才女,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毕恭毕敬了,徐振之微微犹豫片刻,便坐到自行车后座上,说了句,“去周报编辑部——多少钱?”

“有些远,七文吧?得骑好一会呢,您贵体也是威猛沉重。”

跑腿身上的汗腥气立刻传了过来,还有清爽的澡豆气息,这种气味上的体验,是徐振之从前无法想象的,他简直不知道谢六姐是如何让这些劳苦人民都摆脱了那股子死葱烂蒜般的体味,买活军这里正值盛夏,天气非常炎热,这些做体力活的百姓都出了很多汗,但是并不邋遢,原来这两个形容词之间的确存在区别——跑腿身上的汗衫虽然洗得很破旧了,但还是相当的干净,说明他每天都有搓洗,并没有丝毫的懈怠,他搭在胸口擦汗的毛巾也很白。

做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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