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2 / 2)
郑地虎有些明白了,“眼下这奴隶的名分,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吗?”
“只能说有这个名分在,办什么事都方便。”于大郎说,这也是他观察的结果,“六姐来处的天界,有许多规矩似乎是和我们这里极为不同的,如果要以理服人,恐怕效果极为不佳,六姐又是个很懒于和人做口舌之争的性子,于是便索性用活死人的名义抹平一切。这样在施政上效率也的确更高些。”
“比如说?”郑地虎虽然非常勤快地看报纸,也在云县住了几个月,但他实在是活得太上层了,并没有落地,对买活军本土的了解自然没有于大郎深厚。
“比如说个人自主的权力。”这是于大郎在琢磨中所想到最突出的一点,“买活军提倡分家,提倡婚姻自主、财权自主,本质上说似乎都是为了削减家族,削减父母长辈对下一代的权力,按我的想法,如果不是用活死人这种手法的话,光靠言语,是很难达成现在的效果的。”
“什么意思?”郑地虎有些迷糊了,“父母对下一代的权力——这是什么意思?”
于大郎只好举例说明,“虎将军的妻室是由谁说定的呢?”
“自然是大哥了。”郑地虎夫妻感情颇佳,说到妻子,唇边不由含笑,“父亲不在了,长兄如父,为我说了一门好亲。”
“也就是说,不论虎将军事前有没有结识夫人,这门亲事是否是出自您的意愿,名义上总要有个长辈来做主,不是父亲,就是母亲,或者是长兄,或者是族中的长辈。实际上婚姻的权利握在长辈手中。”
这种事对郑地虎来说,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平常,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吗?正当的婚姻当然包括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含了三媒六聘,以及一系列复杂的礼节,私奔的那就不是合法的婚姻,不是一回事,不可混为一谈。他愕然说,“难道买活军处,所有的婚姻都和私奔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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