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在这个时代,官府的信誉远胜于私人商贾。若钱庄由魏相背书,百姓自然更愿意将钱存入,而非藏在家中招贼惦记。
魏倩继续道,“钱庄只做两件事——存钱不收费,借钱收薄利。”
“存钱不收费?”主簿惊讶,“那钱庄如何盈利?”
魏倩指尖轻敲桌面,“百姓存钱,我们可拿这笔钱去放贷,只收借贷者少许利息。若有人存十两银子,我们借出八两,留二两备用,以防挤兑。”
她顿了顿,又道,“当然,借贷者需有抵押,田地不行,不能流通于市场买卖,只能或是房契,或是贵重物品。若到期不还,抵押物归钱庄所有。”
众人思索片刻,纷纷点头。这法子稳妥,既能周转民间银钱,又能赚取利差,还不会让百姓觉得官府在盘剥他们。
魏无知想了想,“那当派何人打理?”
魏倩想了想,“让母亲来吧,魏府有管家,长嫂,倒也不必守着,以后各地都开起来了,母亲再回咸阳。”
魏无知忙点头,他们夫妻分隔两地就不是个事,又不是战争时期。
魏母确实合适,她性格严谨,不会贪墨,而且对数字极为敏感,正适合管钱。
“还有一事。”魏倩补充,“各地钱庄开起来之后,钱庄的账目,每月需呈报郡府核查,以防有人中饱私囊。”
众人皆应诺。
郡丞又问,“若是各地豪强纷纷效仿,也开起了钱庄?他们将钱庄借贷利息弄高,或直接卷款跑路,到时百姓叫苦不迭,我们也会受到波及吧?”
魏倩早有准备,她翻出早已修订的《商律》,“凡开设钱庄者,须向官府登记,缴纳保证金,违者以欺诈论处!罪名的大小,按金额的多少来算。诸位不必担心,之后的报纸会经常着重贴出这些律令。如果他们地方官府应了,那就是他们的事情,犯法了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