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2 / 2)
江泠冷声道。
大摇大摆就要离开的一群泼皮顿住,男人回头,看到巷子口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肩背挺拔,眉眼锋利。
几人转身,“你是什么人?”
江泠没有回答,只道:“强迫卖人为奴乃律法明令禁止。”
“强迫?”
为首的男人挑眉,“你可知她是自愿卖身的,这纸上还有她的手印。”
被挟持的小娘子垂着目光,泣泪涟涟。
“她不识字,你与她签字画押时,应当说清楚文契内容,不然便是哄骗。”
“我怎么没说清楚?我一条一条地讲给她听,是她自己签下的,怎么会是哄骗,这上面就是她的手印,抵赖不得!先前按手印的时候多痛快,少在这里当表子还立牌坊。”
男人地痞出身,做的就是这种买卖,他不怕将事情闹大,反正文契在手里,他并不理亏。
这些人言行粗鄙,大多数穷苦人本就是为了谋生计才与人签文契,怎知因为不识字,被哄骗签下毫无人权的契约,根本无处说理,大多数人哭了闹了,也就认命了。
所以这种恶霸有恃无恐。
听到他骂人,江泠眉头皱了一下,说:“签字时可有证人?律法有令,双方签订契约时必须有证人在场,契约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经得双方同意?如果契约是在有所欺瞒或胁迫的情况下签署,即使签押完成,也是不作数的。”
男人被他这一大段唬道,没想到有人懂律法,还说得条条是道,像那么一回事,他梗起脖子,说:“有证人,我们都看见了!”
他身后的打手走出。
几人气势汹汹。
江泠面不改色,摇头,“只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才可以作为见证人,显然,你们不是,况且……”
他顿了顿,续道:“这张卖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