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蠢东西。】
【就是,】余清清同意:【这家人真是既要又要,怪不得是炮灰呢。】
余清清是意外穿进这本书的——这是一个小说世界,由一本名为《负心错爱》的耽美小说衍生而来,讲的是主角攻受经历误会、绑架、假死、复仇……等等曲折后,发现自己依旧深爱对方的极致狗血故事。
故事的大反派,就是主角攻的小叔,秦时意。
身为反派,秦时意权势滔天、冷血无情,将主角攻受虐到哭天喊地。
而身为和余清清同名的炮灰,原主则懦弱阴暗、对权势极度渴望,只是一个活不过三天的npc。
原著剧情里,原主会在今夜被余家打包送给秦时意当金丝雀,并意图下猛药爬床。他手段粗浅,结局自然也凄惨:打断全身骨头,拖进养着狼犬的后院,成功变成了一堆饲料。
始作俑者秦时意却连听他惨叫的功夫也没有,直接回到书房继续工作,任由佣人清理着不远处溅满鲜血的地板,神色漠然。
如此凶残。
余清清嘶了声,忍不住小声嘀咕:“要不是想活下去,我才不干呢”
他在穿书前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男大学生,因为救马路中央的老人而英勇牺牲,享年十八岁零六个月。
大概是老天看他命不该绝,死后余清清就身穿进了这本小说,脑子里还出现了一个神秘的恋爱脑系统。
系统告诉余清清,只要成功攻略秦时意,获得满分恋爱值,就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再次活下去。
又是攻略又是恋爱值的,这意思不就是让他去勾引秦时意吗?
可这样一个反派,刻意勾引的下场和找死也没什么差别吧更何况这里可是狗血文世界,道德和法律在反派面前能有几分用处?
想到这儿,恋爱经验为零的余清清就忍不住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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