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2)
刘伯和现年三十有一,大女儿是和妃子所生,已有十三岁了,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
豆蔻年华,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
刘伯和将季汐叫到了书房,悄悄地问道:“季汐,你今年几何?家中可有妻室?”
季汐眼前一亮,这是要给他介绍对象啊。
他心中欣喜,面上故作淡定地说道:“陛下,汐今年十八岁,还未曾婚配。”
刘伯和一愣,十八了啊,他还以为十六。
不过也差不了多少,他说道:“我有一女,芳龄十三,将她许配给你如何?”
季汐少年英才,又有一副好相貌。
最为关键的是,季汐是曹丞相表彰过的人,又是荀令君的义子。
所以他才有了嫁女儿的心思。
曹丞相大权在握,他无法与之抗衡,连自己还能当几年皇帝都不知道。
生活朝不保夕,战战兢兢。
但他女儿就不一样了,可以嫁个好人家,有个好归宿。
刘伯和自称“我”,而非“朕”。
现在不是在朝会之上,也不是在写诏书,而是私下里商谈婚事,所以自称“我”。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季汐脑中回荡着这句话,先不说是否合法,他又没有恋『童』癖。
虚岁十三,周岁就只有十二。
十二岁的小女孩身体还没有发育吧,娶回家当祖宗供着吗?
但这是皇帝的女儿,能拒绝吗?
刘伯和见季汐一副为难的表情,不高兴了,冷声道:“怎么,你不愿意?”
一个小小的郎官都敢对他摆脸子!
季汐明白肯定是不能直说不愿意的,情急之下终于想到了一个合理的借口。
这借口不会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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