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职官考试(2 / 2)
“什么拿来?”
“报纸啊!”
“大哥,我还以为你真沉得住气呢!”弟弟一边怀笑,一边从怀里掏出被拾掇得整整齐齐、还带着油墨清香和个人体温的《帝国日报》,“现在看来,你不过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少贫嘴。”哥哥随口应付了一句,就开始逐字逐句:
条文的规定很多,不过真正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条文并不多,主要有:
第一,凡符合左列条件之一者竖排文体,当然是左列,方有参加考试之资格:其一,已获本国科举考试功名者;其二,获外国中等学堂以上毕业资格者;其三,拥有捐、补官资格者;其四。现任京官且品秩不及正四品者;
第二。高等文官考试报名者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但如已有官职或已在国外获博士学位需出示毕业证书或已有举人以上功名者,年龄可放宽40岁;
第三。身体康健,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很显然,抽鸦片的不能入选;
第四,主张革命,反对朝廷。不拥护预备立宪者不得报考——来者全部都想做官,谁那么过分?
第五,一共举行四场考试,第一场为资格初试,各留学生要通过学业资格认定,各种捐官、补官、旧有功名学子要经过任职资格认定,题目各定,三月初一进行。三月初九公布结果;第二场为专业初试,通过资格初试的人获得考试资格后,可按照各自所报专业参加分类科目考试,科目细分为中文科、外文科、法科、商科、格致科、工科、医科、化学科等各大门类。三月初十考试,三月十六公布结果;第三场为职位复试。此次文官考试规定每个参考人员可报考三个不同职位,如果经过前面两轮考试后所报职位合格人选少于三人,则第三场不必再考,自动入围殿试,如合格者仍多于三人者,则需进行职位复试,进一步明确职位所需人才,以医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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