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中国哲学的精神(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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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可以叫做“超道德的”价值。爱人,是道德价值;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有人会倾向于把超道德价值叫做宗教价值。但是依我看来,这种价值并不限于宗教,除非此处宗教的含义与前面所说的不同。例如,爱上帝,在基督教里是宗教价值,但是在斯宾诺莎哲学里就不是宗教价值,因为斯宾诺莎所说的上帝实际上是宇宙。严格地讲,基督教的爱上帝,实际上不是超道德的。这是因为,基督教的上帝有人格,从而人爱上帝可以与子爱父相比,后者是道德价值。所以,说基督教的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是很成问题的。它是真超道德价值。而斯宾诺莎哲学里的爱上帝才是真超道德价值。

对以上的问题,我要回答说,对超乎现世的追求是人类先天的欲望之一,中国人并不是这条规律的例外。他们不大关心宗教,是因为他们极其关心哲学。他们不是宗教的,因为他们都是哲学的。他们在哲学里满足了他们对超乎现世的追求。他们也在哲学里表达了、欣赏了超道德价值,而按照哲学去生活,也就体验了这些超道德价值。

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功用不在于增加积极的知识(积极的知识,我是指关于实际的信息),而在于提高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第四十八章)这种损益的不同暂且不论,《老子》这个说法我也不完全同意。现在引用它,只是要表明,中国哲学传统里有为学、为道的区别。为学的目的就是我所说的增加积极的知识,为道的目的就是我所说的提高心灵的境界。哲学属于为道的范畴。

哲学的功用,尤其是形上学的功用,不是增加积极的知识,这个看法,当代西方哲学的维也纳学派也做了发挥,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为了不同的目的。我不同意这个学派所说的:哲学的功用只是弄清观念;形上学的性质只是概念的诗。不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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