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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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襄拾起那半枚玉玦,举起在灯下细看。

上好的羊脂琼玉,玉质滑腻,色泽柔亮,表面无暇,只在火光下中透着隐隐的絮丝。

这玉玦是他自出生以来所携之物,幼时常佩戴在身上。直到有一回,有大梁使臣前来觐见先王,来来回回盯着他的玉玦许久,若有所思,说是在哪里见过。

先王听其所言,面色骤变,当日便将他的玉玦收起,不肯再予他。

直至先王溘然长逝,都未曾将此玉玦还给他。

洛襄自小受乌兹先王之命,遁入佛门,对这位所谓父王并未有多大印象,亦无甚感情留恋。只是认定自己身世必然与之有所关联,才必要走一遭乌兹王庭,掩人耳目地取走此玉玦。

他敛眸,将玉玦收入袖中,淡淡道:

“这本就是我所有之物,你此去只是替我取回,不算偷盗,不为犯戒。”

比丘拱手一拜,了然一笑,回道:

“既是佛子之物,我必当守口如瓶。三年前多亏佛子照拂,收我为僧,否则我就不是被人打死,就是饿死街头了。此行能为您所用,我感激不尽,就算有偷盗之罪,也该报在我身。阿弥陀佛。”

待那比丘走后,洛襄将另一份绢帛置于掌心,解散红绳,摊开一阅。

白绢帛内里是赤底金字,两侧绣有青蓝花纹,底下刻有国之印信,是乌兹王亲笔的国书。其上用乌兹和莎车的文字写就了一桩儿女姻缘。

是以国书之仪备下的一封婚书。

洛襄看到上面“乌兹王女洛朝露”几个大字之时,捻着绢帛的手指微微蜷起。

当时在假山处他喝退那个求亲的大梁人之时,并非他妄言王女的婚配之事。

王宴上,城外固守已久的佛子僧众终于得以进入王庭,见到洛襄时一并禀报,他们已差人找到三王子洛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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