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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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却是一齐皱了眉:“妻告夫怎么还要连坐,后世人都活回去了???”

【这个律令我查了下,除了宋朝,唐律好像也有类似说法?汉朝是规定亲亲相匿,后面明朝更狠,妻告夫,打一百大板再加三年劳改。唉,什么叫封建糟粕啊!

这方面倒是政哥比较超前,“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子不必被连坐。各项法律的制定当然是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它们的局限性。从这一条看来看,秦律确实比较人性化。】

楚棠搁这儿一顿夸,嬴政本人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底下的臣子却都个个挺直了腰杆,嘴角上扬。谁不喜欢听好话呢?作为先行的王朝,他们在这一条上可是比后面的朝代都先进!

残余的六朝贵族心中一阵不忿,这水镜怎么就这样偏向嬴政?!

刘彻等人听着同样有些不是滋味,说好的暴君呢,这都第几次夸秦始皇了?虽然对秦始皇“暴君”这个称号的小九九心知肚明,刘彻还是狠狠地酸了。

“哼!秦法明明严苛之处甚多,怎么就偏挑这一条?”

唐朝。

李世民好一会儿才回过味来,疑惑道:“唐律什么时候编了这个条令,朕怎么不知道?”

长孙无忌嘶了一声,默默闭嘴。他曾经是有过这个想法的,现在看来不必有了。

明朝。

被水镜明明白白嫌弃了的明太祖愤愤不平:“夫为妻纲,夫妇相举岂不是乱套了吗?!咱的决定那都是有原因的!”

他反应快,用楚棠的话给自己找补,然而被剧透干净后已然有些放飞自我的朱棣却仿佛不知死活一般,默默接话道:“楚姑娘说了,这叫历史局限性。”

朱元璋:……

“就你学得快,明律你来修?”

朱棣欣然接受:“儿臣愿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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