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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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跟大v闹过矛盾的同行落进下石道:【嘴贱就得付出代价。如果不是碰上硬茬,这厮儿才不会低头认错。】

【可是群英的要求未免也太过分了吧!】

【上千万的赔偿加上两三年的有期徒刑……这一家子算是毁了。】

【有什么可同情。他手贱时咋不想想污蔑人的后果?】

【是啊!搞不懂互联网上背着房贷, 朝五晚九的社畜们,为何同情发几条微博就能月入十万的网红, 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没事找事。】

【你们可怜人家要陪上千万,结果人家京城有房,热爱炫富。(飙泪笑)】

【这厮儿不是几个月前才炫耀自己落京

城,买了一套700万的四环房吗?怎么现在向月入三千的网友哭穷?】

【哎!此一时,彼一时。只要能应付群英,坐完牢后还能继续网红事业,膝盖软点又算得了什么?膝盖软的有钱拿,膝盖硬的做牛马。】

【楼上的正解。】

【总座高见。】

…………

眼看着公众舆论是指望不上了,大v的代理律师只能斥责群英的狮子大开口,甚至想反告群英敲诈勒索,试图把群英的索赔金额给打下来。

然而沈凝烟花上百万请的律师团也不是吃素的,愣是扯了一堆名头证明这个赔偿金额没有问题。

当然,大v要是拿不出赔偿,沈凝烟的律师团会更高兴——因为这样能顺理成章地敲死对方没有积极认错的态度,最好把刑期拉到能判的上限。

如此一来,即便是大v复出,也会因“诽谤入狱”的标签拿不到任何工商。

至少在此事发生后,关注大v的账号迅速减少,甚至一些商业推文都被删的一干二净。

这还不是最要命的。

要命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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