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诺。”李三忙不迭地去办了。
因为刘瑞的关系,郅都的住处距离太子不远,同样是将普通家舍修缮下便在此长住。
听到太子身边的小黄门过来送礼,郅都自得请人坐下,只是李三恭谨惯了,又言太子身边还要他服侍,所以拿了郅都的好处便躬身退出。
送完人的郅都拿起刘瑞送的宝刀,“噔!”一下地抽出,不免为宝刀的寒芒所惊。
“好刀。”作为在云中郡呆过的武将,郅都自是了解兵器,所以听宝刀出鞘的声音就知三成颜色。而用下属的刀戟试过后,郅都更对宝刀的贵重有了深刻了解,眼神更是明亮了几分。
因为怕露馅,所以刘瑞给系统出品的宝刀套了层青铜器的皮,省得郅都追问百炼钢的由来,弄得刘启知道后还以为是儿子有了不臣之心,搞得父子失和,便宜旁人。
“太子赠我宝刀,又言边境与匈奴之事……”欣赏完宝刀的郅都回忆起刘瑞说过的话,于是将其掰开了,揉碎了地细细琢磨,最后捉住“有幸再回边境”的明话,以及“若是遇上宋襄公般脑子不清的勋贵可得把他扇醒”的隐喻,忍不住一阵哆嗦。
什么样的臣子会去边境?要么是如魏尚般的守城能臣,要么是被贬的武将,以及……为争爵位的文臣。
大汉有规矩,非彻侯者不可为相。
晁错再怎么深得朕心也只能屈居内史之位,连三公都没混上了呢,更别提一人之下的丞相。足以见得在大汉的朝廷里,爵位有多么重要。
然而你说西汉像印度那样把种姓制度搞到极致吧?
好像也没有。
甚至从夏商周开始,从奴隶逆袭到一人之下的情况不能说数不胜数,但也够上两掌之数。说句不中听的话,高祖乃至大汉的原始股东里有一半都是泥腿子出身,谁又能料到他们有今天的造化,连申屠嘉这个队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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