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变数(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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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攸是唯一吃过她的菜的人——在上一辈子。

自从滕思悠在新婚期间拒绝吃她做的菜后,她有一段长时间心灰意懒,把做菜的工夫都丢给工人。结婚不到一年,在她的预产期前一个月,滕思悠就到美国留学了三年,每年只回家两次,都是看在水冬yan的面子。回流香港后,又过了一年多,他在港大站稳阵脚,亲近一直跟水冬yan敌对的派系,终於成功找到机会cha赃嫁祸,诬蔑他论文造假、抄袭一个助手的博士毕业论文,使水冬yan身败名裂。那之后,滕思悠停止接济她了。

她得餐餐做饭,尽可能减少支出。一开始常常出错,试过因为工作太累,回家给清攸做汤米粉时,把糖当成盐。清攸努力地吃,还连连说「好吃」,她心内满足:「这么好吃啊?给妈妈分一口好不好?」

「……不好。太好吃了,我想自己一个人吃光光。」清攸眼神闪烁,她才起疑,拿汤匙舀了一口,苦着脸:这什么鬼东西,甜的。

「别吃了,都倒掉,妈妈给你重新弄过。」

「不要,我就ai吃甜。」未足六岁的清攸si守汤碗,固执地坚持要吃,清清骂他,他憋得脸红,眼泛泪光:「妈妈工作到这么晚,好不容易做的汤米粉……我舍不得。」

这个傻孩子。他就真的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清清哽咽着,不想在儿子面前哭,又不忍心他吃这种东西,强装出笑脸,说自己也饿「央求」清攸分她一点米粉,母子俩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一碗甜甜的汤米粉。

清清盛起炸成金hse的排骨,发现自己满面涕泪,去厕所洗个脸后继续做。等饭滚了,再炒一个小菜跟煎酿豆腐,一个多小时后将饭菜捧回房间。滕思悠稍微收拾过,空出清清的电脑桌,再把本来放键盘的木板拉出来,刚好能放三个菜式跟以红木大碗盛着的两人份米饭。她从书柜的顶层拿出两副碗筷,盛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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