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以及一些科淆考证(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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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不答,一对乌黑的眼珠直直盯着面前这两个对他品头论足的人,目光中充满了警备。

“说不定爹妈都没给取名儿。”魏锦见他不说话,嗤笑一声说道。

“我叫萧珩。”那小孩突然开口道,声音r声r气的。

“那两个字?”陆逸问出口后才觉得不妥,想他一个从小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怎么可能会认得字?

果然,那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随即粉neng的小脸皱成一团,苦苦的思索着。

陆逸见状哈哈大笑,说道:“现在不知道没关系,等你进了内书堂,读了书,自然就会识字了。”

一句话,便将这事定了。

萧珩今年九岁,在同期同学中算小的,又长期流浪在外,饥一顿饱一顿,不光瘦弱个子也矮,上大课时他坐在后面先生基本就瞧不见他人了。

不过这情况没持续多久他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

萧珩在入学前不识字,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在读书上的天赋。内书堂的教书先生大学士陈山都惊叹,从未见过如此聪慧的孩童,过目不忘兼之才思敏捷,b之有史可载的那些神童可谓不遑多让。接着便连连叹息,可惜他却是个内侍。

大学士的赏识给他带来的却是同侪人的嫉妒。

小内侍们多是稚童年纪,虽刑过一刀让他们在痛苦中早早学会成熟,却到底有着孩童的善妒和顽劣。加之萧珩为人不合群,终日沉默寡言,对谁都冷淡之极,更是让他们看了就讨厌。

于是偶尔会有三三两两的人故意针对他,说起来都是些小事,b如经过时“不小心”撞他、推他或者拿脚绊他。这个时候一向少言少语的萧珩就会变成一头小狮子,他人虽瘦小,可在大街上和野狗抢食练就出来的狠劲儿却也不是一般孩子能b的,真打起来很少吃亏,一来二去其他人便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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