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一生要离几次婚1(1 / 2)
在谷安,很少有人知道,林光祖原来的名字不叫林光祖,而是叫崔百岁。他最初不是做企业的,而是从事娱乐业。
说起来,话就长了。
大约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泡歌舞厅、夜总会、咖啡厅渐渐成了台湾的一种时髦,从台北到高雄,从台中到花莲,四处流行开来。在很多人看来,一个男人假如连这种地方也不去,那他不是个呆子,就是个无能之辈。从国际大饭店、国际大舞厅开始,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像雨后春笋一般地冒了出来。每到夜晚,到处是衣香鬓影。即使是阮囊羞涩的大男孩,也常常聚集在戏院附近的冰果室里,一边品尝一杯柠檬水,一边羡慕地注视那些进出娱乐场所的人们。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台北的街巷深处由霓虹灯点缀的招牌,闪烁着神秘而诱人的光彩。汽车、摩托车和三轮车,接二连三地驶来,走出许多衣冠楚楚的人们。
他们当中,有许多是民国38年1> 随着台湾娱乐业的兴旺和自身演技的不断提高,年轻的崔百岁,名声也不断上升。他明白,自己生逢其时,遇到了赚钱的好机会,几乎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赚钱上,可他偏偏忘记了自己是有家室的人,太太冯倩倩带着女儿住在高雄,不仅要工作,还要照顾家务,可是常常见不到丈夫的面。他很少回家,即使回来也停留半天一天,随即又走了。
他觉得,观众的鲜花和掌声,比太太的吻更让人心醉。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夫妻之间的感情正日渐疏远。直到有一天,太太冯倩倩突然跟他提出,准备带着女儿离开台湾,去香港念书,这才让崔百岁大大吃了一惊。他当然不同意离婚,可是太太决心已定,宁可一个人带孩子,多吃一些苦,也不愿忍受与丈夫若即若离的关系。
崔百岁无法说服太太,更无法阻止她这样做。于是给了她们一笔钱,好让她们在香港好好地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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