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罗马做奴隶主(1续)(2 / 2)
否则不管女奴指认谁,法官都不会采纳。
「安静、安静。」
法官站起来叫喊道。
「安静,听法官说。」
人群中也有叫喊,大家安静下来不说话了。
「原告是拉丁人,被告是希腊人。你们的头发、眼睛颜色都不同,我的调解意见是:等到这个女奴生下孩子来,孩子长得像谁就是谁违约。孩子归他的生父所有,女奴归另一人所有,你们同意调解吗?」
法官站起来说。
「合理、合理。」
人群中叫喊起来。
法官面露笑容对为他喝彩的民众招手,春风得意的样子。
「嗷~,我不接受!」
原告身手不佳,捂着鼻子的手上都是血,看起来已经气急败坏。
法官的笑容褪去,不满意原告这么不给面子,又坐回了椅子上。
「我的委托人不能接受和一个不守信誉的小人继续分享女奴,请法官将女奴判给原告。」
原告的律师站出来说。
「你们互相指认,究竟是谁违约?只有让女奴来指认。可是你要知道,按照律法,奴隶只有用过重刑之后说的话,才会被法庭采纳。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法官对原告说。
「不要,主人,我祈求你的仁慈。不要伤害我,不要伤害你的孩子。」
女奴跪下抱着原告的腿求饶,美丽的脸蛋现在只剩惊慌。
「噢……」
人群爆发出剧烈的鄙夷之声。
「你胡说。」
原告恼羞成怒地把女奴推开。
「主人,救救我。」
女奴又去抱被告的腿求救。
被告与他的律师又靠在一起交流了一阵,律师对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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