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回方丈(2 / 2)
清妙提壶为他斟茶。
“童施主不必焦心。驸马福泽深厚,吉人天相,定不会有性命之忧。”
“漂亮话谁不会说?”王得意冷不丁道,“刘尔逊,你就算剃光了头发,烫了戒疤,也还是装不像和尚!”
清妙又一次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道:“这名字,就算是老衲自己,也多年不曾听过了。”
“大师,他——”
“哦?你还敢认!”
“老衲虽说六根已净,前尘已了,但自己的俗家名字,如何不认得呢?”
“好,好得很!没想到你这杀人如麻的恶匪,不光成了和尚,还当上了方丈。”
清妙并不生气,后颈柔软地弯曲下去,谦恭地低下了头。
“幸得前方丈,我师父空闻大师度化;四年前他已圆寂,便将本寺托付给了老衲。老衲的前尘往事,在本寺之中,本就是人人知晓的。”
“好,好。”王得意冷冷地眯起眼睛,“你可真有本事。你若真有心,倒超度超度那些死在你‘鸳鸯双刀’下的亡魂罢!”说罢,他急促地呼吸一声,似乎是热血上头,亟待冷却,一转身,大踏步走出了禅房。
一出房门,一股雪后的北风迎面扑在脸上,使得他滚烫的脸颊和头脑微微冷却了下来——取而代之的,只有更深的荒谬和苍凉——凭什么?他在心里问自己。
那年他在去襄阳路上,第一次遇见“鸳鸯双刀”刘尔逊。
彼时那和尚还不是和尚,和尚的右眼也没有瞎。
初出茅庐的少年,遇见杀灭了整整一家六十一口的亡命之徒。少年手中提着一柄随手打来的铁剑——铁剑打得太差,剑刃已有破口;那时也是冬末春初,他从关外而来,穿着一身并不合当地时令的皮袄,头上戴一顶毛茸茸的貂皮帽,怪里怪气,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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