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逃难途中的卫生问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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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乌映璇,与丈夫一起从南京出来,她算是运气好,找到一匹驴子代步,虽然那驴也瘦得很了,没有草料。

练彩师乐了一下,说道:“婶婶,我们现在以为南京与常州接近,然而走路也要三四天哩!”

南京常州之间距离二百多里,合一百多公里,走得快大约三天,慢一点便要四天或者五天。

乌映璇原本虽然担忧,听了她这两句话,不由得也有些想笑,只是又累又担忧,实在笑不出来。

要说这位练姑娘,倒是真有趣,乌映璇当时骑着驴,看到前面一个女子一个人在走路,觉得有些亲切,便赶了上来,说了两句话之后,乌映璇的目光往下面一落,忽然间发现这年轻女孩子竟然是一双大脚,于是登时便惊悚了,在马上晃晃悠悠,用手指着练彩师:“你……你莫非是蛮婆?”

难道是粤西的大脚女人?这贼婆到这里做什么来了,莫非是刺探消息,或者追捕逃人?那些蛮婆可真的是,拿刀砍起人来也是一刀一个的。

练彩师当时噗嗤一笑:“婶婶,我是南京人啊,你听我的口音,只是从小多病,不曾缠足。”

练彩师如今也是练出来了,瞎话张口就来。

乌映璇这才惊魂稍定,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原来如此,吓死我了。”

想一想自己也是有点惊弓之鸟,大脚的女子从前在南京虽然很少看到,却也不是绝无仅有,偶尔也能看到粗壮的农妇,怪模怪样一双脚,还特意缠了裹脚布,结果走的路太远,裹脚布都散开了,露出两只大脚,原来是为了要进城,特意把大脚缠了小脚,然而终究不是样子,不过是白白引人发笑,只是自从粤匪那边闹起来,再看到大脚的女人,总觉得有点凶恶的神气,杀气腾腾,再笑不出来了。

然后她又看了看练彩师的双脚:“你这样如今倒是便利。”

虽然是不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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