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要死(2 / 2)
这会儿正因为自己的驻足不前疑惑,说话声音小小的,嗓音却清亮如凤鸣,“大哥?”
明鸿麟举步,一下便走到了床榻边。
把床上动也不动的蚕宝宝从茧里剥出来,圈进自己的怀里,再用被子裹住。
明摇芳被困在兄长胸膛和棉被之间,浑身热融融的,舒服得很。
明鸿麟问他:“小穴擦了吗?”
明摇芳摇头,“没有的。手帕在大哥手里。”
他总是很乖的,不吵不闹,不管谁问什么都很有礼貌地回答,明明长着一张浓稠艳丽的脸,偏偏眼神表情都流露着乖巧。
像是世家贵族中被所有人疼爱,用无数奇珍异宝山珍海味养着,不曾让他看见一点污秽的小少爷,乖巧天真得可爱。
明鸿麟抱着他,看着他明艳鲜活的脸,一时有些恍惚——
明摇芳不是被如珠如宝般养大的,而是像公主府的一根野草,住在最偏远院子里,身边只有一个伺候的下人。明明是公主侯爷的亲子,却从不出现在任何世家少爷小姐的宴会上,仿若不存在一般。
明鸿麟也几乎要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嫡亲的弟弟,只记得父母认下的义子。
后来再见到这个幼弟的时候,是在他被人从地牢中救出,回到藏身之地的时候。
那时距离公主府因在夺嫡之争中站错了位置,被新皇清算,阖府下狱——已经过去了三年。
明摇芳瞎了一只眼睛,脸色苍白得可怕,身上是数不清的各种伤痕,有的伤口还在不断往外渗血,将身上缠着的绷带浸红。
明鸿麟根本不认识他,直到他弯着眼,十分乖顺地叫了他一声“大哥”。
那还睁着的一只眼睛,琥珀般透明,里面盛满了开心。
那时明鸿麟心中想的是,原来我有个如此乖巧的亲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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