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 2)
“话说这白无名,惯用一柄三尺长剑。有一回马匪劫了镇上的百姓,这白少侠从天而降,只身一人用这剑把一伙马匪打得是屁滚尿流,跪地求饶”
说书先生正兀自唾沫横飞,一小童打断道:“那这白无名长什么样啊?”
先生捻了把胡须,“白少侠一直不以真面目示人,旁人只可得见他的银色面具。不过“他顿了顿,扫了眼听得入神的人们继续道:”据说他身长八尺有余,丰神俊朗,端的是一副玉树临风的姿态。”
我在人群中老脸一红,随即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没错,白无名就是我。受武林正道那些有名的侠士前辈影响,我从小就立志做一名大侠,行侠仗义,劫富济贫。我待在殷府完成学业,后又去凤鸣谷拜师学艺直至弱冠,再后来便践行了这理想直到如今。
只是我没想到行侠仗义这条路也有令人迷惑的时候。
思绪飘远,我想起上个月发生的一件事。路过鸣沙山得知有位姑娘被山贼抓了去做压寨夫人,姑娘的爹娘哭天抢地,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姑娘离了匪窝却黏上了我。由于有类似的被“无以报答以身相许”的一些经验,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姑娘送回,趁着一家团聚脚底抹油溜走时还用上了轻功。
更离谱的是,前几天在强盗手中救下了一名书生,那书生乍看之下手无缚鸡之力,我用轻功带着他时却如狼似虎直往我怀里钻,大惊之下我迫不得已把他脱手一扔,正好扔进了远处一个泥潭。泥潭不深,书生浑身沾了泥浆还呆愣着,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于是我溜之大吉。
我以为女子已经够可怕了,谁能想到男子也如此彪悍。于是我在《白无名侠义守则》默默再加了一条:“与被救之人保持距离,切记。”
收到殷玉灵飞鸽传书的时候我还在北方一个边陲小镇瞎溜达。殷玉灵是我的嫡亲妹妹,我本名殷白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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