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民国之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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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我向议会提交了军事工业法案。这个法案实际上就是我叫韩麟春和陈先舟做的计划。当他们把计划拿给我的时候,我发现这两个人的确大大的有才,不过,他们也太为国心切了。他们两个拟定了庞大的计划,其所需要的资金根本不是东北能满足得了的。我在肯定的同时也不赞同他们的做法,我说服他们把计划分成几个阶段,并叫他们把计划的第一阶段拟成法案,好让我到议会那去要钱。当他们把法案拿给我的时候,我觉得需要的资金还是太多了,要议会批准还是很难。可他们争辩说已经不能再缩小规模了,再缩小就失去了意义。我就只好让他们先回去,我再看看。我这才开始想到以后东北的建设肯定还要更多的资金,这个问题不解决,一切都是空谈。我想了整整两天,终于打定主意,虽然我的二十一世纪的经济学学得不太好,不过在我看来已经够用了。

月13日,我叫上韩麟春和陈先舟忙了一天,又把法案修改了一遍,主要就是采用了全新的筹资方案。两个大型的军工联合体共需投资2500万元,其中主要生产陆军枪炮的北方军工(ni)需1700万元,生产军用电子设备的北方电子(nec)需800万元。在这巨额资金中其中800万元通过政府行政拨款,300万元向东北各界募集普通股票,其他1400万元向全国范围内发行一种我们称之为担保可转换债券的凭证。这种债券的利率定得比一般借款的利率高一个百分点,以同盟政府的今后10年内的税收收入作担保。债券期限为十年,每年支付利息,第五年支付一半的本金,另一半本金在第十年支付。为了获得议会的批准,我还在法案中附加了一条,就是如果法案被批准,我将通过裁减人员和机构使政府的行政支出每年降低300万元。也就是实际上,议会实际上只要在明年增加拨款500万元。

我本来还打算到议会去鼓吹国防工业的重要性,没想到结果大出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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