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就是豁了我这条命也会好好护着他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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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丹书确认完靳尘没被人发现,便伺候起越初云沐浴,他给越初云用澡豆,看着越初云脖子上胸口上那些星星点点,不禁皱起眉头,“小君,这事儿就这么快活?你可是相府的公子,凭什么二公子嫁王爷,你和这么个贩夫走卒。”

丹书真是恨铁不成钢,“咱王妃做不成,定定心心做个世子内君也不成吗?”

越初云笑盈盈的地趴在浴桶边,“那喜欢上一个人就是这样,管他是什么身份。等你有了喜欢的人就知道了,所谓鱼水之欢,自然是乐事了。”

“小君你都不害臊。”丹书听得脸都红了,又想起越初云海棠春睡的模样,小声道,“我看春天的猫都没你能折腾。”

“丹书,你有没有中意的人?”

“没有。”丹书否认得快,反倒有些不自然。

“那便是有了?”越初云使坏朝丹书脸上泼了点水,“你怎么都不说给我听呢?”

丹书低下头,他没有兄弟姐妹,很小就送到越府当差,管教之人只说,在达官显贵家里做事,要知道天聋地哑四个字,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久而久之,有些事情就只能一个人烂在肚子里。

从前因为继夫人不喜欢越初云,他又在越初雪身边做事,故而也不怎么和越初云接触,可这段时日里,他倒是把从前的规矩都忘了,甚至渐渐和越初云如亲如友。

“小君……你记得之前给你看病的那个郑湫吗?”

“记得呀,你差点还把人告了呢……丹书,你喜欢他?”

越初云回想起那个郑大夫,因自己那段时间魂不守舍,又病得厉害,其实并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只记得对方年轻,待人谦和,说话也有趣。

“嗯……”丹书不是什么扭捏的人,这心意也有了多时,一直都没个能告诉的人,“我错怪了他,后来小君你病好了,我想着也该跟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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