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2 / 2)
还有什么其他人知道他包养了金娟吗?我问,如果一切都是隐蔽的,案发了也联系不到他身上啊。从前期的调查来看,若不是他有埋尸的行为,我们哪里找得到他?
他说,房子是他租的,很多邻居都认得他,所以肯定能查到他。侦查员说,不过,前期调查我们问了房东,房东反映就是金娟自己租的。而且,没有一个邻居对万林有印象,所以这一点和万林说的有点对不上。
但可以理解。大宝说,出发点不同,出了事情肯定害怕。
现在在办手续吗?赵局长问。
是的,他们正在制作文书,准备将万林以涉嫌侮辱尸体罪立案,一会儿估计就拿来给您签字。侦查员对赵局长说,不过还有个关键点,就是技术这边得锁定他的口供的真实性,得排除他杀的可能。
我觉得吧,怕是不好排除。我说,我这边有几个疑点始终是没法解释的。
你说说看?赵局长的神色重新凝重了起来。
有几个方面的疑点吧。我打开现场周边的地图,说,你们看这张地图。埋尸点在金娟住处和万林住处之间的田地里。我们重建一下现场。万林从家里到金娟家,金娟跳楼,万林夹着金娟去埋尸。刚才说了,万林是一手夹一个的方式带了金娟和狗的尸体去现场的。那么,他的镰刀是什么时候带去现场的?没有镰刀是怎么杀狗的?如果是后来取刀杀狗,一来不符合临时起意的特征,二来无法一手夹一具尸体。如果是跳楼后没管尸体,直接回家取镰刀,再回来挪动尸体,也不符合心理状态,风险太大。所以想来想去,怎么都解释不了尸体、镰刀和铁锹。唯一可以解释的重建顺序就是:带着镰刀去了金娟家,金娟坠楼,扛着金娟尸体离开,发现狗,杀狗,拖着两具尸体去现场,返回家中取铁锹,埋尸。
有道理。赵局长说,如果之前的分析都是对的,也只有这个顺序了。那万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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