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2 / 2)
我知道,我清楚一切坏的可能,但我还是怀有希望。
既然你愿意帮我,那我就详细说明一下情况。我的妻子是在本月 3 号晚上九点三十分,在地下停车场失踪的。当时的监控录像拍到有一个男人事先撬开她的车,躲在里面,然后等她进入车里之后,挟持她,再开着她的车离开。监控录像不够清晰,并且只拍到男人的背影,并且他也没有车,事先经过伪装,戴着口罩帽子,是从商场步行进入停车场的。警察是在第二天晚上接到报案的,等到正式开始调查已经是她失踪后的第三天了。第四天下午就找到了她的车,被作案的人抛弃在河里。捞起来之后没有提取到指纹,但是在靠垫里有发现少量的血迹,还没被水冲刷掉,就是我妻子的血。
我妻子的包还在车上,但是钱包和手机却已经不见了,还有一块放在车里的,准备去修理的名表也丢了。
这就是我知道的一切信息,然后警方的线索就从这里中断了。因为丢车的地方很偏僻,并不存在监控。他们正试着在周边排查走访,想找到可能的目击者。
感谢你的帮助,但我希望你不要把我找你调查的事告诉其他人,尤其是警察。
李九
李你的假名好恶心啊九 先生
你的要求真的很奇怪啊,感觉像是三流恐怖片里骗女主角去死的反派。有可能等将来见面时,你就提前埋伏在暗处准备宰了我。你不觉得你很像是凶手吗?
简单说一下我的推测,现在有几条线索都指向了你。首先,犯人的很多举动都暗示他是对受害者有了解的。如果是普通的抢匪,是不会留意放在车里的东西,尤其是手表。而且犯人把车推进河里,就是想用一种粗暴简单的方式销毁证据,说明他处于很大的压力下。而你妻子的手包就是一个潜在的证据。按理说,犯人既然已经动过手包,怕留下指纹和证据,应该把包直接带走。而留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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