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2)

加入书签

宁夏轻咳了一下,回复了职业特有的严谨和优雅。

“林作家,祝你好运。”

林渡唇角抑制不住地往上弯,心里想:

白恒这个人说话虽然讨嫌,却还挺吉利的。

职场失意,但情场得意,也不错嘛。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新的司法解释还未出台,但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家暴案件中的应用已经比较普遍了,尤其是在一线城市。

都只是续篇(4)

星期五晚上六点,苏拉坐在郑永明办公室里,听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律所未来的发展战略。他早已实现财务自由,偶尔来一趟律所,主要的工作就是给手下几员大将挨个画饼。

“……家族办公室……信托……高净值客户……海外……国内……”

郑永明拿起厚如石块的保温杯,喝了口水,权作中场休息。

“苏拉,你喜欢这个花瓶?”

苏拉愣了愣,这才醒悟,自己已经盯着墙角那个青瓷描金龙纹大瓶看了很久了。

“是挺好看的,师兄有眼光。”她垂眸抿了口茶。

郑永明:“我有什么眼光,都是外包给艺术品公司租的。你要是喜欢,我让他们拿去你办公室放着。”

苏拉连忙摆手:

“别别,这么气派,师兄您自己留着吧。”

郑永明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苏拉,作为老板,有的事我不该问。但作为师兄,还是多嘴问一

句——”

“你是不是谈恋爱了啊?”

苏拉险些一口水喷出来。

“您听谁说的?”

不应该啊,宁夏向来口风很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