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八零种辣椒[穿书]第7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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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 他也不进屋,直接随意枕在田埂上,用蒲扇盖住肚子,以天为盖,以地为庐。

小时候没少睡露天田野。李烛闭眼听风,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只不过小时候栖栖遑遑,睡在天幕下,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既怕天上的打雷下雨,也怕人间的恶狗豺狼。那时候他年纪小,师父晚上去做“梁上君子”,他白天在集市上小偷小摸。

被人打,被狗撵,是家常便饭。有时候饿极了,还会在田野里挖野菜根。

那个时候,日子过得像过街老鼠一样。

李烛半梦半醒间,似乎又回到小时候。他天生右手有六根手指头,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或是其他什么,他从小没见过爹娘。

师父李四说,是在一棵李树底下发现的他。李四觉得有缘,便把他捡回来养着。

李四是个偷儿。

偷儿也要讲“传承”,也要榜个名人大腕儿,给自己张目。李四的师父当年听人说起济南城燕子李三的英雄事迹,心向往之,在人家不知道的情况下,硬生生跟燕子李三贴上“亲戚”,自己个儿创立了“燕子门”。

李四的师父收了四个徒弟,从李大到李四,当年在西河市的道上,也渐渐成了气候。不过后来时局不稳,大家风流云散,“师门”断了音讯联系。李四怀疑其他师兄弟们都死了,为了师门不会断了传承,有了收徒的心,不久之后便捡了李烛。

李烛从小跟着师父李四,三四岁上,扎马步,练拳脚。等到了六七岁,开始学“技术”的时候,师父李四买回来很多油和肥肉。李烛记得,那一天他很高兴,以为可以有好吃的。

没想到,李四把油倒在一口大锅里烧得滚烫,把肥肉切成薄片,全部下在油锅里之后,让李烛用两根手指,在滚烫的热油中把滑溜溜的肥肉片全部夹上来。

李烛手指不敢下锅,师父便用竹条狠狠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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