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之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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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

天一亮,我们就往北出走。

(四)

我们很开心的渡过了三个夏季。

和早苗一起生活越久,我就越是确信已找到了人生里的真命天子。

我们赚的钱勉强足够我们租下一间小公寓以及维持日常开支。

我从没有从我户口提钱。

幸福不一定要依靠拥有很多钱的。

而我们都幸福。

小苗告诉我她的生命史:她十一岁时就成了孤儿。

由到了合法年龄起她就一直自力更生。

她告诉我她一生中有三样东西对她是最宝贵的:她的自由,那银红印第安纳,另一样就是我。

我们差不多隔天就做爱而乐此不疲。

当我们都不用上班时,我们就去垂钓。

我是不喜欢钓鱼的,因为觉得对上钩的鱼很残忍,可是我很喜欢看她钓鱼。

间中,我们会到附近的小酒吧喝一杯又或在当地的士高狂舞达旦生活就幸福似在天堂里的。

直至roberta追踪到我们。

(五)

即使在roberta从树后走出来前,我已知道我们逃不了。

她带来了五个手下女孩子,全都是武装到牙齿的:迭球棒,单车炼,甚至有一柄黑帮用的那种武士刀。

早苗去了便利店去给我买些东西解渴;于是我就一个人面对她们。

我的新在狂跳。

我怕极了,不是为我自已而是担新早苗。

「原来你们就匿在这儿。」robert挂着一个很残酷的笑脸道。

我曾认为她没若天仙。

先在我知道当天是如何愚蠢了。

那不是一张脸,而是一个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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