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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焕不理,眼眸黑得如同还没有从前一个夜里醒来。

不整理不知道,原来这些年,傅簪缨送了这样多的物件给他。

他喜欢名帖字画,东宫大半的名家手迹便都来自于她的馈赠。

那些他携去参加诗会雅集,单拿出一卷便足以引起那些书痴画痴的世家子争相传阅,奋笔临摹,艳羡不已之物,她抱着送至他面前时,却不过视之寻常。她只会笑着说,“景焕哥哥喜欢这个吧,我托人寻来都送给你。”

在他眼里,名帖风雅贵重,金钩铁画中藏着几朝风流、几代名士如云舒卷去留的踪迹,不可用金钱来衡量,而是一种心灵美感的享受。

而在她眼里,他笑一笑,便是她的享受了。

李景焕仔细地想,那些雅集宴会,他好像一次都没有带她去过。

因为母后说宫外鱼龙混杂,她又爱病,总怕她外出被衝撞着,便一直像娇花一样搂在怀里呵护着。她也过于听话。有一次他有心逗她,说偷偷带她出去玩儿,结果阿缨咬着唇想了又想,最终还是止步在宫门之前。

所以他笑话她胆小。

除了碑拓字帖,他惯用驼骨狼毫,唐记积年贡进东宫的毫笔,便如小林般插满了整整一海缸。

他嫌左春坊的製衣太软,喜穿硬丝绸衣,唐记旗下的绸缎行便单开一个织厂,采用特殊的工艺专供他的内外襕衣,数年如一日。

这些都是已经用旧的,还有那些用没了的,如澄香堂的好墨、被他赏给侍读的佳砚、独家秘方糅合的香丸,事无巨细,难以胜数。

“都按价折给她。笔换成新的,衣折成绸缎,孤一样也不会欠她。”

李景焕屈膝坐在环绕身周的黑色大箱子中间,嗓音嘶哑道。

她凭什么瞧不起他,他是皇储,是太子,是将来要站在这江山顶峰的人物!而她,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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