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2 / 2)
这是允许赎买自身的卖身契,也叫活契。
死契不同。
死契这样的卖身契,等同于是将自己的生死都卖给了主家,打骂随意,甚至有权利处死奴仆,只要说是买的死契就行了,官府都不过问的那种。
是真正的生死不由己。
但是这样的人,却很能得到主家的信任,因为小命掐在主人的手里头,是除却家生子之外,最让主人放心的那种奴仆。
也有的人,会用这种奴仆,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或者是做了那种一旦被发现,就会无法挽回的事情。
这时候,这种奴仆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反正是奴仆做的,这是外面买来的,又不是家生子,我也不知道他这样的……。
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情太多了。
而且这种奴仆就算是死了,官府也不好追究的,最多罚主人一点钱,让他以后看好自家的奴仆。
温润以前在文献上看到过这样的“死契”奴仆,但他连买人都有些抵触,要不是看陈强家的带了个孩子,也不会想买人回来。
何况是将人不当人看的这种死契,他是说什么都不能要的。
陈强家的就算是在买的时候,也是问过了她,她同意了,才带着儿子跟着温润走的,这就是活契。
是有一定的自由。
死契就没有了这种自由,一般最常见的死契,就是秦楼楚馆里的人的卖身死契。
但是不得不说,这种死契的好处,的确是很适合做一些,嗯,比较隐秘的工作。
可是这里的环境就是这样,温润只能尽量争取:“尽量买一些,嗯,能让他们心甘情愿保守秘密,不能谁来都能收买他们,还有,对他们好一些,干活几年之后,可以转为活契什么的,给人一种希望,日后他们过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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