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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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邓为民调任雪花啤酒燕京分公司之后,如果想要以小博大,在燕京啤酒的市场份额上咬下一块肉来,再来壹瓶的营销活动绝对属于一剂良药!

只要活动开展的好,别说只是在燕京啤酒的市场份额上咬下一块来,直接咬一大口估计都不是什么问题。

但是这得有个前提,邓为民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利来决定这个营销活动。

因为这个营销活动在如今,绝对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

也就是幸好邓为民的工作单位是雪花啤酒,要是其他品牌,陈理即便把这个大杀招说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一般的小企业,根本亏不起那钱。

当然,说亏可能有些过分了。但是在这个营销方案开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企业的账目上肯定是不会太好看。

毕竟这剂良药虽然效果很好,但是下药量也必须得给足了。

不然的话,就会跟康师傅之前用这个营销方案的那些厂家一样不配被提及。

所以,这个“再来壹瓶”的营销活动,不光在陈理做出来的企划书上,也在邓为民这个实施者以及雪花啤酒企业本身。

陈理提出营销方案,邓为民落实营销方案,雪花啤酒保障营销方案。

这三者可谓是缺一不可。

如果陈理把营销方案给出去了,邓为民却没有那个权限去实施这个计划,那就等于白搭。

同样的道理,如果邓为民在实施这个营销计划的时候,雪花啤酒不支持他的这种做法,那也等于白搭。

所以陈理才会把时间往后拖了一天,目的就是为了尽量完善这个营销方案。

不过很可惜,陈理前世并没有在大公司干过文案,也不知道专业的营销企划案应该是什么样子。

他只能凭借自己的记忆,将前世“再来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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