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我只能活到三十八岁!(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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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汉同胞团结,这是国策,身为一名职业军人必须遵守!说实在的,那位大妈,别说是用鸡蛋,她就算是用铁球砸到我的脸上,我也不会放任自己的脾气去还手,否则的话,被开除滚蛋回家,我岂不是连当烈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但是说心里没有火,我说了,您信吗?

我铁青着脸,回到连队,最后决定,报复,发狠的报复!

不过各位千万别误会,我要报复的目标,不是那位大妈,她也只是被人骗了罢了,我要报复的,是那头狼。

谁他妈的让它在这里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窝行不行?不远处就是边境线,您老跑到印度境内,想咬谁咬谁,爱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会管的!

这种狼,是孤狼,它们都非常狡猾,可以说是天生的猎人。它们咬人时,会悄悄跟在人的身后,然后人立起来,伸出前爪,直接在对方的肩上轻轻一拍,谁要下意识的回头,狼就会直接咬断他的喉咙。

这玩艺,下嘴比特种兵还狠!

我想了又想,最后搞了一件防弹衣,倒穿在身后,然后一个人没事,就出去在狼经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来回乱窜。我也曾经想过,也许我斗不过那头狼,就真成烈士了,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遗书,装模作样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党费。

我想,如果我壮烈了,说不定电视台还会来采访我的事迹呢,那么漂亮的女记者,面对摄相机,读起我的遗书时,会不会因为我的“高尚”,我的“伟大”,我的“舍己为人”,而落下几滴也许真情,也许是假意,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货真价实的,美女的眼泪?!

吼吼……一想到这里,我就更加亢奋了!

象头拉磨的驴子般,在那条该死的小路上走过十七八回,结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只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没有回头,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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