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诉讼准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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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李如云她们还以为我们出了什么事呢。我们上午还是好好的出去,高高兴兴的,回来的时候车子的大灯撞破了,人也一脸的不爽,姐姐还好象哭过,眼圈都红红的,不由问我们出了什么事。听说是为了姐姐的房子的事和她舅舅翻了脸,也都是不平。李如云和徐可都是丈夫身故了的,对于遗产纷争深有体会,都忙着帮姐姐出主意,要争回本应属于姐姐的房子。

李如云对姐姐道:“我认识几个律师,明天我就帮你去问问,一定帮你打打这个官司,他们也太欺负你和小新了。”

徐可道:“就是,子欣,你也不能太让着他们了,就算把房子送给人家人,人家还要说声谢谢呢,他们这样子算什么意思,也太冷血了。”

章敏也道:“反正我们几个也是在家呆着没事的,这几天就专门为你处理房子的事好了,你外婆亲口说明房子是留给你的,是口头遗嘱,又有这么多的证人,我倒不信告不倒他们了。”

她们三个争着帮姐姐出主意,一心想要帮姐姐出出这口恶气。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证明姐姐是二套房子的主人,然后就是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

证明房子应该属于姐姐还是比较容易的。首先,外婆去世前亲口说过要把二套房子留给姐姐的,这是有不少邻居可以作证的。就算没有外婆的口头遗嘱,按照继承法的原则姐姐也是可以得到房产的。外婆只有姐姐的妈妈和舅舅二个子女,外婆过世之后,她的遗产自然由二位子女继承了,妈妈已经去世,她的份额就由姐姐代位继承。五套房产,留给舅舅三套,姐姐二套。在这一点上,姐姐的舅舅和舅妈是不可能抵赖过去的。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姐姐那位母老虎一样的舅妈之所以有恃无恐,仗的也就是这个。按照民法的原则,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是二年,过了这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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